公司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情節輕微——
不起訴助力民企拓展業務解憂紓困
本報訊(記者王偉 通訊員盧志堅 玄曉霞)“我們已從柏林國際展會回來,合作洽談順利!”日前,江蘇省江陰市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收到了來自甲公司的報喜反饋。不久前,該院高質效辦結了一起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依法對該公司和公司負責人均作出不起訴決定,使得該公司輕裝上陣,順利拓展海外業務。
甲公司是江蘇省專精特新制造企業,海外市場前景廣闊。2020年6月,公司因運輸物流制度不健全,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稅額18萬余元,該公司和實控人鄭某被刑事立案,后被移送江陰市檢察院審查起訴。2024年4月16日,承辦檢察官在經過審查后初步認為,本案涉嫌稅額較小,雖然構成犯罪,但情節輕微,且具有自首、補繳稅款、認罪認罰等情節,結合以往類案辦理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本案依法可做相對不起訴處理。
同時,承辦檢察官在審查犯罪事實中發現,鄭某名下的另一家貿易型關聯企業乙公司也因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涉稅金額5.5萬元,剛剛達到舊法的追訴標準,尚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然而,2024年3月20日,相關司法解釋發生變化,新標準下,乙公司不再構成犯罪。承辦檢察官還了解到,甲公司不久前獲得了2024年5月11日在德國柏林某國際展會的參展資格,但此時距離參展時間只剩下25天。
4月16日當天,承辦檢察官就對甲公司進行走訪核實。與公安機關核實乙公司處理情況、形成辦案影響評估報告……此后5天里,案件緊鑼密鼓有條不紊地進行著。4月22日,江陰市檢察院依法監督公安機關對乙公司撤銷刑事立案,并移送相關部門進行行政處罰。
4月23日,江陰市檢察院對甲公司和鄭某依法公開宣告不起訴。至此,這起虛開增值稅發票案件于15日內順利辦結,較平均辦案時限縮短75%。
4月29日,鄭某出發赴展前特意到江陰市檢察院送上錦旗和感謝信,對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導致國家稅款損失表示歉意,對承辦檢察官竭力護航民企,為企業解憂紓困表示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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