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專欄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王光榮(戶籍地浙江省青田縣仁莊鎮應莊垟村):原告厲善英與被告王光榮離婚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浙1121 民初490號民事判決書。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來本院領取民事判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浙江省麗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線提交上訴狀。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葉秀梅(戶籍地浙江省青田縣甌南街道朝陽小區22幢1單元501室):本院受理原告吳葉彩(WU YE CAI)與被告葉秀梅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浙1121民初1262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民商事訴訟相關告知材料、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告知書、司法公正碼告知書、互聯網庭審告知書、訴狀副本、證據副本、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和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你的答辯及舉證期限為30日,自送達之日起計算。本院決定本案于2024年10月11日下午15時在油竹法庭第一審判庭開庭審理。
浙江省青田縣人民法院公告
陳建南(戶籍地浙江省青田縣鶴城街道姜處村1號,現具體住址不詳):本院受理原告葉成和與被告陳建南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浙1121民初1645號應訴及舉證通知書、司法公正碼告知書、互聯網庭審告知書、民商事訴訟相關告知材料、審判流程信息公開告知書、訴狀副本、證據副本、告知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和開庭傳票。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二個月,即視為送達。你的答辯及舉證期限為30日,自送達之日起計算。本院決定本案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9時在油竹法庭第三審判庭開庭審理。
安徽省蕪湖市弋江區人民法院公告
(2024)皖0203民初1298號
王宏軍:本院受理原告蕪湖聚一堂廣告傳媒有限公司與你承攬合同糾紛一案,原告蕪湖聚一堂廣告傳媒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一、判決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廣告加工費66400元,并以66400元為基數按照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的標準支付自起訴之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二、判決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用。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訴狀副本及證據材料、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及開庭傳票等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并定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8時30分在本院第十二法庭依法公開開庭審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招領公告
2024年6月28日,吉安縣公安局、吉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辦理案件中,依法對車牌為車牌號京CNL806的廂式貨車內的牛副產品進行扣押。現請被扣押貨物主到吉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認領,因物品無法長期保存,自登報之日起10日內未領取,我局將依法對該扣押物品作拍賣處理。
吉安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
擬申請注銷登記公告
進賢縣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大隊依據《進賢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進賢縣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進辦發[2024)9號),擬向進賢縣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申請注銷登記。經舉辦單位同意,我單位全部資產、負債及凈資產整體移交進賢縣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債權、債務全部由進賢縣自然資源事務服務中心承擔、負責。
進賢縣自然資源執法監察大隊
2024年7月9日
債權轉讓暨催收聯合公告
致南昌承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中安產城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江西匯璟貿易有限公司:自然人張斌對債務人南昌承志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西中安產城文化旅游發展有限公司、江西匯璟貿易有限公司享有的下列債權及擔保合同項下的全部權利,已依法轉讓給江西般度貿易有限公司。自然人張斌、江西般度貿易有限公司特通知與該債權有關擔保人及其相關當事人該等債權轉讓的事實。自公告之日起,請你等立即向江西般度貿易有限公司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約定的還本付息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自然人:張斌
江西般度貿易有限公司
2024年7月9日
四川省合江縣人民法院公告
穆麗娜:本院受理原告李雪琴訴被告穆麗娜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結。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2024)川0522民初114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如下:一、被告穆麗娜限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原告李雪琴支付借款本金100000元,并支付利息(從2024年2月8日起以本金100000元為基數按年利率3.45%計算),利隨本清;二、駁回原告李雪琴的其他訴訟請求。判決書自發出公告之日起30日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上訴于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或是向四川省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線提交上訴狀。
廣西壯族自治區平果市人民法院公告
賓俊威:本院受理原告譚世強與被告賓俊威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的規定,現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4)桂1082民初2320號案件的民事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當事人權利義務須知、獨任審理告知書、履行義務告知書、開庭傳票等相關法律文書。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提出答辯狀和舉證的期限為公告送達期滿后的15日內。并定于2024年9月4日9時在本院第六審判庭開庭審理本案,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隨勞人仲案字〔2024〕59 號
湖北梓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劉治興與你公司勞動人事爭議一案(隨勞人仲案字〔2024〕59號),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本委隨勞人仲案字〔2024〕59號仲裁裁決書。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委領取仲裁裁決書,逾期即視為送達。如不服本裁決,可在公告期滿后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本仲裁裁決發生法律效力。
2024年7月9日
隨州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公告
隨勞人仲案字〔2024〕58號
湖北樂森健身服務有限公司:王勝男與你公司勞動人事爭議一案(隨勞人仲案字〔2024〕58號),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達本委隨勞人仲案字〔2024〕58號決定書。自發出本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委領取仲裁決定書,逾期即視為送達。該決定書與本委隨勞人仲案字〔2024〕58號仲裁裁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送達即發生法律效力。
2024年7月9日
公 告
杭州天毅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楊嬋等6人訴你單位關于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等爭議六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浙杭濱江勞人仲案(2023)5948-5953號裁決書。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委領取裁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87號。聯系電話: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7月9日
公 告
亦城亦村(杭州)社區服務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翁紳吉、潘明杰訴你單位關于勞動報酬等爭議二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浙杭濱江勞人仲案(2024)3249-3250號裁決書。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委領取裁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87號。聯系電話: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7月9日
公 告
易城(杭州)互聯網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李慧慧等11人訴你單位關于勞動報酬等爭議一案。現已審理終結,現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浙杭濱江勞人仲案(2024)3204號裁決書。請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來本委領取裁決書,逾期則視為送達。本委地址:杭州市濱江區江南大道87號。聯系電話:0571-89520795。
杭州高新開發區(濱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24年7月9日
登報電話:132567205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