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觀潮】數據資源信息首次亮相公司財報意味幾何
數據作為新型生產要素,潛在價值大、發展變化新。隨著數據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的深入推進,部分企業也迅速反應,開始重視數據資源在企業資產中的價值,數據資源迎來在上市公司財務報表中亮相的首年。
據財聯社統計,截至8月13日,已有8家上市公司在今年半年報中披露數據資源相關財務數據(不包括數據為0的案例),加上已在一季報披露數據資源情況的公司,累計有24家上市公司率先實現了數據資源“入表”。例如,7月26日,惠同新材成為首家于半年報中披露數據資源情況的上市公司;密爾克衛在半年報中將數據資源列示在“存貨”項下,計入金額達5.27億元;中國移動將數據資源分別列示在“無形資產”與“開發支出”項下,“入表”金額合計7000萬元。
數據資源成為今年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新設科目,實際有章可依。2023年8月,財政部印發《企業數據資源相關會計處理暫行規定》,對數據資源的列示和披露做出要求:企業在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在“存貨”“無形資產”“開發支出項”項目下增設“其中:數據資源”項目;企業應當在會計報表附注中對數據資源相關會計信息進行披露。另一方面,數據資源“入表”也是推動數據要素市場建設的必然舉措,可以幫助股東更好地摸清家底,消除市場疑慮。
此輪上市公司一季度報和半年報數字資源新變化的信號作用顯著,隨著本月中下旬半年報披露高峰的到來,預計還將有更多公司的數據資源信息首次出現在財報當中。據此前財政部會計司有關負責人介紹,進一步強化數據資源相關信息披露,將有助于為有關監管部門完善數字經濟治理體系、加強宏觀管理提供會計信息支撐,也為投資者等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數據資源價值、提升決策效率提供有用信息。
不過,目前已披露的“入表”工作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數家上市公司半年報中,數據資源作為存貨子項目,所披露金額與存貨整體金額完全一致;有公司2023年年報中的存貨還是原材料等實物類資產,今年半年報中的存貨已變為數據資源;還有公司合并報表與母公司報表在數據資源金額上出現矛盾……
針對以上金額存疑的情況,已有公司迅速返工調整,這也說明上市公司在數據資源披露方面顯得有些“手生”。從時間上看,財政部發布的規定于今年1月實施,上市公司對于數據資源作為哪種資產“入表”、資產如何重新分類列示仍需實踐指導。另外,部分公司出于市場考量,有意通過做大數據資源資產規模增加相應業績,但也有公司因擔心稅收和未來市場波動等,選擇審慎披露。
解決首輪數據資源“入表”過程中暴露出的新手困難,依賴制度保障和企業實踐的雙向落實。國家數據局政策和規劃司負責人欒婕日前指出,國家數據局把推進數據基礎制度建設列為重點工作,抓緊起草數據產權、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政策文件,注重解決實踐難題,提供具體明確可落地的規則指引。這也意味著,上市公司要充分運用各項規則指引,盡快做好數據資源“入表”的必答題,以激活數據資源內在價值,推動數據資源得到進一步開發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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