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髽I員工值班多次脫崗被解雇
法院認定企業落實安全生產制度解雇程序合法
本報訊(記者王偉 通訊員蔣逸舟 曹譽勻)危化品企業員工值班期間多次脫崗,被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法院判決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合法,無須支付賠償金。
根據政策要求,危化品生產企業實行主管值班值守制度,以便及時發現并報告廠區險情。1997年進入蘇州某化工有限公司工作的王某是一名值班主管。其薪資表顯示,2022年5月至7月工資中包含相應夜點獎、值勤費,而其填寫的2022年5月至7月5份值班記錄表中的值班時間與監控記錄中其實際值班在崗情況不符,存在較長時間不在值班崗位的情形。該公司征求公司工會意見后,向王某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該化工有限公司經民主程序制定的《員工手冊》規定了員工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予解除勞動合同的各種情形,包括偽造證明文件或捏造情節騙取假期、領取加班費、出差報支、其他補助費或津貼等。王某簽收了該《員工手冊》。王某經仲裁程序前置后起訴至法院,主張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法院認為,該化工有限公司為落實安全生產要求制定主管夜間值班值守制度符合法律規定,王某應遵照執行。王某填寫值班記錄表中的值班時間與公司提供的監控記錄中其實際值班在崗情況不符,公司認為王某存在多次弄虛作假行為構成嚴重違紀因此解除勞動合同有事實依據,一審法院對其主張公司支付賠償金的請求不予支持。王某不服判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指出,勞動者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此外,安全生產關系到企業生產與發展,對于化工企業來說尤為重要,管理人員更應當嚴格遵守值班的相關規定。本案中,王某多次未按要求值班,違反公司安全生產規定,造成了安全隱患,并且王某未按要求值班卻填寫了值班表,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合法,無須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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