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盧越)1月19日,全國高級法院院長會議召開。會議指出,要健全涉重點領域民生案件審理機制,對因拖欠工資、付款后住房未交付、醫療事故、高額彩禮等引發的糾紛,要依法快調、快審、快判、快執,嚴防因久拖不結致貧致困、激化矛盾。
記者從會上獲悉,2025年,全國法院受理審判執行案件3748.6萬件,結案3620萬件,其中審結涉民生案件550.4萬件,持續治理高額彩禮、知假買假、“卷款跑路”等問題。
最高法指出,涉及就業、醫療、教育、養老、住房等民生領域案件,雖多為小案,但都直接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直接影響個人、家庭正常生活,須牢記“民生無小事,枝葉總關情”,善于以法治思維定分止爭、維護公正,以底線思維保障基本權益、解決急難愁盼。
針對民生案件新情況新變化,最高法指出,要深入分析利益沖突、情感糾葛、訴求關切的焦點是什么,因人(群)、因事(態)、因地(域)制宜,深入分析案涉實體和程序上影響定分止爭的難點堵點,總結經驗、把握規律、創新機制,對癥下藥解“法結”化“心結”。要充分發揮司法救助作用,加大救助資金協調保障力度,推動司法救助與社會救助有機銜接,最大限度濟困扶危、化解矛盾。要注重平衡保護各方利益。勞動者、消費者的利益是民生,企業、經營者的利益也是民生,把握司法政策、審理具體案件都要依法公平公正、平等平衡保護好各方利益,把兜底線、保發展、促共贏統一起來,努力實現最佳效果。
時代快速發展,社會關系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會關系變化必然致新型矛盾糾紛以案件形式反映到審判工作中。最高法強調,做好審判工作,必須敏于感知社會變化、把握案件本身和當事人間新情況新問題。要善于引領社會關系新變化,積極將黨和國家政策導向、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等融入司法裁判,調節社會關系、規制社會亂象、引領社會風尚。
在持續優化訴訟服務方面,最高法指出,要進一步打通群眾訴訟中的難點堵點,嚴格規范先立后調,耐心細致負責任地引導當事人選擇合適的糾紛解決渠道,堅持人民調解優先,提高先行調解率,做實應立必立、能調盡調、當判則判,實質性保障群眾訴權。要完善高效便民、智慧精準的訴訟服務體系,為保障和促進公平正義提質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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